选取对象
选取了所需对象,才能对其进行操作,例如移动位置,调整大小、颜色等。对象或对象组合已被选取,周围将出现尺寸控点。
可使用以下操作来选取对象:
选取单个对象
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:
- 单击所要选取对象的边框。
- 若要选取作为组合的一部分的对象,请首先选取组合,再单击所需的对象。
提示
若要选取位于其他对象之下的某个对象,请首先选取顶层上的对象,再按Tab键在对象间向前循环(或按Shift+Tab键向后循环)。
选取多个对象
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:
- 若要一次选取一个对象,请在单击每个对象时按住Shift键。
- 若要选取彼此邻近的对象,在对象上按住鼠标左键拖动虚线框。
- 若要选取作为组合的一部分的对象,请选取组合,然后按住Shift键,单击所需的对象。
提示
- 若要取消选取的所有对象,请单击对象以外的任意位置。
- 若要一次取消选取一个对象,请按住Shift键并单击对象。
相关功能
关于对象
移动对象
调整对象大小
旋转和翻转对象